◎王捷歆 律師
與台南法扶的初次相遇,當時台南法扶位址尚在台南高分院對面,我才剛從大學畢業,到台南法扶當了好一陣子的志工。如今有機會再回到台南法扶工作,熟悉而自然。
不過同道乍聽我在法扶當專職律師,多有好奇,或許因為法扶目前僅在總會、台北、新北、台南分會,以及原住民族法律服務中心設有專職律師,全國法扶總共20位專職律師。我身為少數中的少數(台南分會僅有3名專職律師),這段期間聽了不少關於專職律師的「都市傳說」,其中聽到最哭笑不得的疑問是:「妳領固定薪水?不是依案件抽成的嗎?」這……誤會實在太大,我趕緊端出法扶官網上的專職律師相關人事法規鄭重釐清。而常聽到的疑問就是:「咦?原來你們也要來開庭?」,是啊!我與會外的扶助律師一樣,以訴訟案件為業務大宗,只是案件類型僅限法扶准予扶助的案件。
除了承辦一般扶助案件,專職律師比較特別的經驗是承辦「專案」,法扶專案通常涉及重大災害、人數眾多的類型。擔任法扶專職律師以來,承辦的專案有:維冠大樓倒塌被害人專案、中石化公司戴奧辛污染專案、持志集團被害人專案及六輕工業區空氣污染專案等等。在承辦專案的過程中,隨著人數倍增或受限法扶資格,尤其是程序端的問題更顯得繁瑣,例如:曾經為了要確認當事人上訴與否,不但舉辦說明會,再一一電話聯繫未表示意見的當事人,甚至曾挨家挨戶尋找當事人;原本受有扶助資格的當事人死亡,其繼承人因為資力不符法扶資格而使案件進行陷入窘境;至國稅局申請債務人財產所得清冊,國稅局先是以:「妳為什麼不叫法院調?」試圖推卻,再以「判決內容寫著債務人是『連帶債務』,所以我們不能調給妳」如此無依據的理由數度拒絕我(最終因為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僅需看判決主文即可核發債務人財所清單)等等。這些以往在處理個案時不曾遇過的問題,卻時常在承辦專案時冒出來。
然而也正因為擔任法扶專職律師後,才有機會接觸團體訴訟,或有機會接觸以往未曾觸及的環境污染(公害)、原住民文化等議題。由於這類議題的案件規模相對較大,亟需激盪、匯集各方不同的意見,因此增加了與同在台南或其他地區的律師們合作、學習的機會。而在承辦個案時,無論接案、辦案或是工作時間上的自主性,算是在自行開業與受雇的訴訟律師之間,取得一個平衡點。一方面還有並肩作戰的好戰友(慈鳳律師、威延律師)可以互相請益,或與其他律師交流的機會,一方面可以保有獨立處理之彈性空間。雖然有固定的上下班時間,但是屬於自己可以掌控的狀態,至少不太會遇到「花錢就是大爺」、三更半夜也要擾人回應問題的當事人,下班就可以好好休息。
在法扶擔任專職律師也不知不覺邁入第五年,過程中或許有令人洩氣,但常常帶給我成就感或是身為律師使命感的時刻,這段時間帶給我難能可貴的經驗,也謹記於心,希望未來為了需要扶助的當事人們繼續努力!